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书法发展纲要》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检验和展示全国中小学生书法教育成果,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从小写好中国字,长大做好中国人”的活动,促进书法教育实践,定于2014年1月在海南举办“第八届全国中小学生书法节”。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海南省文学艺术届联合会、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中国书法》杂志社、晋唐投资集团•晋唐书画院、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北京一得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学术支持:中国书协青少年工作委员会、中国书协书法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生书法节组委会由主办方及承办方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生书法节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审工作。
三、投稿要求
1、征稿分三个组别: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
学生组:凡年龄在19周岁(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投稿。提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动员、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稿,请附寄学校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对组稿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教师组: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可投稿,投稿者须提供所在地教育单位或相关教育部门的证明信,随作品一并寄出,否则投稿无效。
2、书法:歌颂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经典诗词、格言、文章等均可,提倡自撰诗文。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3、篆刻:寄印稿6-10方,篆刻稿拓于66cm×45cm竖式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
4、每人限投稿件一次,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者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学生投稿作品一律不收参评费;教师作品每件收取参评费人民币60元整。限于人力,所有作品概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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